《云南省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政策解读

    2016年12月6日,云南省工商局编制的《云南省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有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2008年国务院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201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2016年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推动供给总量、供给结构更好地适应需求总量、需求结构的发展变化。”

    商标是品牌的重要载体,更是品牌保护的法律支撑,在品牌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商标与品牌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顺应国家大政方针,提出了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继续大力推进云南商标品牌工作,我局编制了本规划,对今后一段时期云南商标品牌实施工作进行了中期计划。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

    《云南省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十三五商标品牌发展的基础。简要总结十二五期间云南商标战略实施的主要成效,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二部分: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结合当前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展趋势和云南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分析了十三五时期云南商标品牌工作面临的政策形势、法律形式和国际形势,以及面临的挑战。

    第三部分: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其中明确了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放管结合、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品牌引领四个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十三五工作目标。

    第四部分: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发展、提升商标品牌管理运用水平和服务能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加强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培养。

    第五部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加强舆论宣传。


    三、十三五商标品牌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1.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培育自主商标、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加大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支持新兴产业商标品牌发展、加强区域品牌创建、开展商标品牌指导服务、推进商标国际注册与交流。

    2.提升商标品牌管理运用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商标品牌的管理运用指导、推进品牌资本化运作、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有效运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增强对商标品牌发展的服务能力、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3.营造公平有序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网络商标专用权保护、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构建商标品牌保护长效机制。

    4.加强商标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商标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