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

    2023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2023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二、认定范围和类别

    认定主要面向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在全省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等主体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认定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各若干名。

    三、认定程序

    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按照《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进行。各类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按照该《方案》规定的条件,结合自身情况提出相应类别的人才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报当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审定后报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然后公布结果并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各级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深入辖区了解知识产权人才状况,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特别是要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着重发掘和推荐具有专业特长,重点是我省相关具有高新技术和创新能力以及涉及绿色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专家,确保选拔和认定出一批德才兼备、专长方向完备的知识产权人才。

    联系人: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 王准

    电话:(0871)64566890

    电子邮件:267134390@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203办公室,邮编:650228。

    附件: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端和实务型人才为重点,通过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发掘与培养,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梯队,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3年在全省范围内认定3类知识产权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以下简称“实务人才”)。通过对人才的选拔和认定,充实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规模,通过对各类人才有计划地重点使用和培养,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的整体素质,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开发利用。

    三、认定范围与条件

    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及实务人才主要从党政机关、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及企业等主体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中选拔产生。3类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四、申请和认定程序

    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兼顾的标准。认定人选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认定程序按照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社会公示的程序开展。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对照人才认定条件,选择申请意向,按通知要求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人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审核批准。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地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三)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推荐类别意向,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成立由知识产权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知识产权人才的评选工作。专家组对州、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各类人才的申请材料分类进行评分,提出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人选建议。

    (五)认定。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组提出的人选建议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知识产权局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已被评选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全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人员,经自愿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后,直接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3.在云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典型案例的项目报告、调研报告、总结,法院判决裁决、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裁定文书等材料复印件;

    6.知识产权论文标题页、著作的封面及封底的复印件、课题或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证书、推荐信等)复印件;

    7.由相关部门提供参与制定或起草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意见、规划、计划、办法的证明材料;由相应单位提供承担或参与企业知识产权项目的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材料装订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字材料需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标准排版,加装封面(样式见附件2,颜色要求为领军人才:红色、高层次人才:黄色、实务人才:蓝色)后按照顺序无线胶装成册。

    (三)材料提交。申请人将1份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7月15日18:00前报省知识产权局,电子版同时发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涉及本次认定申请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表格请到公开邮箱ynqiwz@126.com(密码bzh1310)的“文件中心”中下载。


    相关附件:

    2-1.《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wps

    2-2.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材料封面样式.wps